服务名称 | 工商年报解异常 |
服务介绍 | 对因为“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、未按照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”的年报异常进行补救解除列入异常经营名录。 |
适用对象 | 企业法人、事业法人、社会组织法人、非法人企业、其他组织。 |
办理条件 |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,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。 超过三年将进入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”。 |
说明 | 工商异常原因: 1、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 2、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 3、企业存在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 4、企业存在虚拟地址或通过地址无法联系到企业 列入工商异常的影响: 1、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、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限 2、银行信贷、合同签订、海关通关、企业外籍人员证件等信用受到约束 |
服务内容 | 1、完成年报补报或修正 2、申请移出名录 |
代办周期 | 7-10个工作日 |
办理流程 | 1. 通过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完成了补报或公示、更正相关信息; 2. 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或通过登记的住所; 3. 经营场所能够重新取得联系; 4. 填写移出申请表,下载递送当地市场监督机关; 5. 市场监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移出的决定; 6. 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。 |
代办费用 | ¥800元-¥2000元/次 |
准备材料 | 1、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、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、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(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/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) 5、其他(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) 注:工商解异常移出申请应写明申请机关,未按时申报原因,补报的时间,申请内容,落款加盖公章 |
办结交付 | 完成后客户自行查询 |
注意事项 | 4种异常移名录的时限 1、未按期限进行年度报告和公示的:携带资料到企业所属地工商局申请移出异常,大概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异常 2、虚拟地址或地址异常: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,重新获取联系,恢复正常状态,工商局在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状态 3、未按规定时间公示企业信息异常:在信用系统上公示企业信息,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,工商局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正常状态 4、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:更正信息,恢复真是状态,再向所属地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,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状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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